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21-09-07
近日
“养乐多”关联公司
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
新增一条处罚信息
因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
有重要作用等
8月31日
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罚款45万元
宣传可防治新冠病毒被罚45万
据行政处罚决定,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乐多”)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尚未结束之前,存在以下宣传行为:
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并引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为依据,极易增加消费者对其养乐多乳酸菌产品的关注度和信任度,误以为益生菌对新冠病毒有防治作用;
宣传“肠道内的有益菌会随人体正常排泄而流失,所以需要每天补充活性益生菌,保持肠内菌群平衡”,会使人误以为每天不服用益生菌会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宣传“养乐多100毫升的小小一瓶足足含有100亿个以上的干酪乳杆菌代田株,每天一瓶可满足成年人一天所需的益生菌”,会使人误以为每天喝一瓶养乐多乳酸菌就会满足人体所需益生菌,而忽略对除干酪乳杆菌以外其他品种益生菌的补充。
“养乐多”的宣传行为
有利于提高养乐多乳酸菌的销量
获取竞争优势
排除或者妨碍
其他品种益生菌饮品的竞争
此次罚款是
“养乐多”一个月内第二次被罚
广告宣传含霸王条款被罚
8月24日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因在格式条款中
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养乐多”
被处以3000元罚款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2021年5月30日起,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在各门店投放展板,介绍会员积分活动,活动规则简介称:“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养乐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该活动规则为格式合同,其排除了 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7月7日“养乐多”对展板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养乐多(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字样进行了贴纸覆盖。
责任编辑: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