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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金超3亿!尤溪检察院起诉一起以“乡村振兴”为幌子的特大传销案

来源:尤溪检查 2025-10-21 宁静致远

近日,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特大“传销案”。该案中,被告人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的幌子,搭建“卷轴模式”传销平台,半年内吸引超 34 万会员、非法吸收资金3.66亿余元。办理该案时,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审查、大数据监督及高效引导侦查,追赃挽损近1亿元。本期《检察故事》就来讲讲这起传销案的始末。

经查,2023年8月,欧阳某某与赵某某、马某、吴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搭建 “卷轴模式” 传销平台。为掩盖传销本质,四人注册某公司甲、某公司乙,并将两家公司挂靠至某集团,对外虚假宣称“拥有国企背景”,营造 “正规经营” 假象。随后,该团伙委托科技公司开发“某某优选”“某某系统” 两款手机APP,并雇佣谢某某、邓某某负责平台日常管理与会员推广。

在宣传推广中,该团伙打着“推动乡村振兴”“助力一带一路”的幌子,通过举办线下推广会、开展线上讲座等方式,以“注册会员、看视频能赚钱”为诱饵吸引群众注册,再引导会员通过“某某优选”APP获取购物积分、购物券、购物包等,随后在“某某系统”APP上变现。此外,平台还设立严格的会员等级制度,将“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核心依据,鼓励会员不断拉新,最终形成以欧阳某某为首的“鸿蒙体系”、吴某某为首的 “星盟体系”、马某为首的“昂首体系”、赵某某为首的“鲲鹏体系”的金字塔型传销组织,层级最多达228层,注册会员总数349211人,其中实名认证人数268828人,平台吸收会员资金共计3.66亿元。

案件发生后,尤溪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从三方面精准履职,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在事实认定方面,检察机关采取“提前介入”方式,快速理清案件核心脉络。

“通过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一起研判本案的调查方向和取证重点,对被告人欧阳某某批准逮捕后,继续引导侦查。聚焦会员层级及吸纳金额的核心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动态联系,最终精准认定会员规模、层级数量及资金总额,为定罪量刑提供了扎实的依据。同时,针对7名被告人所起的作用,精准区分主从犯,做到罪与刑的相适应。”

在法律监督方面,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破解证据审查与情节核查难题。

“我们通过大数据模型比对案件材料时,发现本案辨认活动见证人不符合相关规定,随即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有效夯实了案件的证据基础。对于被告人提供的立功线索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不符合立功条件的不予认定,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在追赃挽损方面,检察机关从“查、扣、劝” 三方面发力。

“我们重点排查各被告人及其关联公司的银行流水交易情况,查清资金的具体去向,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扣押各被告人名下资产,防止他们转移、隐匿财产。同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被告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督促各被告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近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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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欧阳某某等7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至二年十一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至此,一场精心策划的传销骗局被依法严惩。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此类案件往往披着“国家战略”“国企背景”的外衣,迷惑性极强,防范此类骗局,建议牢记“三看”原则:

“一看平台资质,对宣称有国企背景、高收益回报的平台,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真实性;二看盈利模式,凡是以 “拉人头、发展下线”为核心的返利方式,而非依靠真实商品交易的,大概率是传销;三看资金安全,切勿轻易向陌生平台或个人转账,遇到“低投入、高回报” 的诱惑,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相关部门,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宁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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