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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成都试水直销企业网上监管

来源: 2020-02-03

  近年来,中国直销行业发展迅速,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关注,直销行业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如何进行科学监管,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推动直销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管与服务过程中大胆探索,创新监管机制,在直销监管过程中给出了“成都表达”。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负责人介绍,成都在直销监管工作中开展了三方面的探索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在全省首推“直销企业网上监管系统”,实现了监管流程和材料信息化,企业少跑路;二是科学建立“直销企业分类评价体系”,进行精细化管理,分类监管;三是转变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指引,充分发挥行政约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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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首推 直销企业网上监管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直销企业(含分支机构、分公司,下同)必须在每月末将下月拟举行的会议情况,在每季度末和年末将企业经营相关情况,分别向区、市、省三级市场监管部门递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进行报备。根据以往的惯例,直销企业进行报备需要一两天的时间,有时更久。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直销监管工作需要,2015年,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成都市工商局)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直销企业网上监管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直销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直销企业网上报备管理、监管部门政策法规发布等五大功能板块。直销企业进入该系统进行报备,也可以查询公告通知、历史报告信息、政策法规等动态。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第一时间进行网上备案。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现在每月报备只在网上就可完成,季报和年报则先通过系统递交电子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再完善相关手续。”某内资直销企业负责人张女士深有感触,这不仅极大地节约了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提起网上报备系统,在某外资直销企业四川分公司工作的郝先生,说起一件令他印象深刻的事。“在系统运行初期,监管部门针对企业在系统使用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主动邀请企业代表和技术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当场解决问题。”

  据悉,在近期的系统升级计划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破直销企业报备壁垒,将区(县)级报备整合至该系统,实现直销企业月报、季报、年报在区级和市级层面仅通过网络即可完成全部报备程序。

 

  分类监管 评分分级、线上线下融合

  “通过报备系统,我们可对直销市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对直销企业的数字化管理和网上信息的可溯源查询。”该局负责人介绍,2017年,原成都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直销企业分类监管工作的意见》和《直销企业分类监管评分标准》(以下简称“意见”和“标准”),结合报备系统数据信息,对在成都的直销企业进行评分评级,依据级别进行差异化管理,强化落实企业报备,扩大监管范围。

  郝先生介绍,按照要求,直销企业的每场会议都要全程录制音视频并保存备查,市局结合线上报备情况对会议进行抽查核实。同时,监管人员会以暗访的方式进入会场,随机抽查会议情况。如果在抽查中发现存在虚假报备、内容违规等问题,企业就会在分类监管评比中被扣分,分数直接影响监管部门对企业今后的监管力度。

  而会议报备只是分类监管中的一部分,“意见”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照“标准”中17项具体内容,结合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对直销企业抽查评价和日常监督、行政处罚、舆情监督等情况进行记分。分类监管评分满分100分,评分高于90分企业为A类,评分在70—90分者为B类,评分低于70分者为C类。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以分类监管评分作为依据,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评价结果为A类的直销企业,市局将会在下一年度的监管工作中减少检查次数;对评价结果为B类的直销企业,市局将对其经营活动、会议活动进行日常抽查;对C类直销企业,市局将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约谈,要求企业提交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并在下一年度进行重点监管。

  分类监管评分,也是衡量企业是否规范经营的重要指标。“标准”将企业和经销商的被消费者投诉等情况纳入考核,从而使企业主动强化对自身和经销商的管理,延伸政府部门监管触角。分类评分制度有效引导和激励了直销企业完善自我管理,促进企业长效健康成长。

 

  规范发展 及时发现处置苗头问题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变监管方式,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约谈相结合,规范直销行业的发展。对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长信箱转交的投诉举报线索,以及市局在舆情监测中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促使企业加强自主管理。

  “我们的每一次行政约谈事项,都能向企业指出明确可查证的缘由。”该局反不正当竞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一方面保证对企业存在的轻微或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和监管,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负担,发挥行政约谈的优势。”

  该负责人介绍,“在实际约谈中,我们首先会就行政约谈内容分别向涉事直销企业总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进行通报。根据问题性质,要求其在具体时间内指派负责人参加约谈。约谈后当场形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约谈登记表,参加约谈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就约谈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自纠,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整改报告。”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整改内容进行核实后,对于其他部门转交的线索,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具体部门和举报人进行书面回复。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分类监管重点抽查核实内容。该次行政约谈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根据“标准”规定,被监管部门进行行政约谈的直销企业,在分类监管中一次性扣5分。约谈后,对经检查没有进行整改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直销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