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2025-07-11
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方式坑骗老年人,不仅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近日,广东省消委会针对广东一地区检察院办理并判决生效的涉老诈骗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要求被告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超15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据了解,该案是广东提起的首宗维护老年人权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全国消协组织涉老诉讼第一案,对于打击震慑消费领域坑老害老恶劣违法行为,探索以公益诉讼“利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标志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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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典型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的案件,具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涉及范围广。被告公司在广东省内10个地市设立数家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
二是作案时间持续较长。相关被告在2018年至2022年近五年时间内,持续低价购进众多食品、保健品以及保健用品在多地各门店销售。
三是具有主观欺骗性。以“低价按摩”“免费吃喝”“老带新享折扣”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到门店,利用老年人重视健康的心理,通过“专家问诊”刻意夸大病情,诱骗老年人购买并没有治病功效的保健品。
四是涉案数额巨大。被告公司经营期间,诱骗老年人以高价大量购买其产品,销售规模超亿元。
广东省消委会经对有效证据严谨梳理和研究,依法提出1500万元惩罚性赔偿,用于对受侵害老年人的赔偿。
2023年6月,当地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相关当事人犯诈骗罪,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为相关违法行为已涉嫌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是将案件有关线索移送广东省消委会。经深入研究,考虑到该案的典型性、重大性、社会危害性,广东省消委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被告对消费者实施了欺诈行为,判令被告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广东省消委会还特别提请,法院支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或由消委会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探讨以“公益诉讼+集体诉讼”方式,实现对受害消费者的经济赔偿。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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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国家战略,保护好老年人消费权益,既关系经济发展,也关乎民生福祉,而该案被告针对众多不特定老年消费者实施欺诈,不仅损害老年消费群体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造成了他们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导致部分老人延误接受正规治疗的时机,造成较大的健康伤害,形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广东省消委会希望通过本次诉讼,进一步增强老年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事件,也希望借助司法力量,对侵害老年人的恶劣行为进行震慑,让不法经营者付出经济成本,真正有痛感悔感,同时也希望以此唤醒社会各方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银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广东持续探索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加强对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截至目前,广东省消委会已累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19宗,诉讼类型和覆盖面在全国居首,同时在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赔偿金公益使用、“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等方面不断突破,持续助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事业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宁静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