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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销企业虚假宣传被罚120万余元!省高院裁定:处罚正确,驳回再审申请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21-08-11 中国消费者报


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具有净化血液,使血液PH值保持弱碱性,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颈椎疾病等疾病;某品牌松花粉片压片糖果,具有主治风湿、类风湿、颈椎病及各种骨关节疼痛、调节血压等功能……

这样的广告词

你是否耳熟能详?

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

对会销涉嫌虚假宣传

开罚120万余元


会销吹嘘高电位治疗仪疗效

普通预包装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

高电位治疗仪

松花粉片压片糖果

有啥作用

海宁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吹嘘地神乎其神

据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实后了解,当事人以体验活动、观看视频、主持人讲课的方式,利用经营场所悬挂横幅、锦旗、讲课的宣传形式,宣传其销售的某品牌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具有净化血液、使血液PH值保持弱碱性,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颈椎疾病、静脉曲张、帕金森、腰椎间盘突出、头痛、飞蚊症等疾病的疗效;

利用自行印制宣传资料、讲课的宣传形式,宣传其销售的某品牌松花粉片压片糖果具有主治风湿、类风湿、颈椎病、及各种骨关节疼痛、男性阳痿早泄、调节血压,治疗骨关节疾病,调节更年期综合征,降血脂降胆固醇,治疗肝脏心脏疾病等功能。

有这些神奇疗效?

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

还原事情真相

据悉,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适用范围为“对神经衰弱、失眠、便秘有辅助治疗作用”,其经营场所悬挂的锦旗是当事人主动向消费者索要,锦旗内容为当事人提供。

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松花粉片压片糖果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松花粉片压片糖果经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判定为“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市场监管部门查实

会销公司“吃”120.56万元罚单

经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当事人以125元/桶

购进某品牌松花粉片压片糖果630桶

以160元/桶的价格销售了549桶

对销售的

某品牌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

当事人拒不提供销售清单及票据

2018年9月20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申请听证。10月15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听证,并于10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当事人销售某品牌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行政处罚;

对于当事人销售标签不合格的某品牌松花粉片压片糖果且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改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30元、罚款705600元行政处罚。

合计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30元,罚款人民币120.56万元。


会销企业不服处罚

官司打到省高院

各级法院均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决定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不服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处罚,于2018年12月4日向海宁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于2019年3月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仍不服,于2019年4月1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当事人再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2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二审后仍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于2021年5月14日裁定: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处罚正确,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