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讯黑板报综合 2021-05-31
近年来国内非法集资活动受到严格查处及追查,以往各种套路已为我们所耳熟能详。如谎称民营银行、担保企业,虚构借贷平台、养老项目、教育机构等吸收资金或售卖原始股。
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
承诺高回报
暴利诱惑,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编造虚假项目
据公安机关统计,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聘请明星代言或制造伪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也是迷惑公众视线的一种常用手段。
利用亲情诱骗
实际案例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非法集资者一般通过收取保证金、约定到期返还保证金,并提供免费入住养老基地服务或给予养老补贴的方式,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十大骗局类型”
公安机关通过梳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案件,总结出了非法集资的“十大骗局”: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真的老年朋友的非法集资手法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行为
一般以提供床位提前居住权、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居住证”等方式,承诺明显超过其床位供给能力的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的还本付息,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行为
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
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则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以房养老”为名义吸收资金
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以实现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为诱惑,诱使投资人办理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再将所获资金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5、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吸收资金
通过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等形式,抓住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和渴望亲情关怀等心理,向老年人提供温情服务和热心关切,承诺消费返“券”“高返利”等,欺骗、诱导推销所谓的“养老产品” 。
非法集资经常打着不同的幌子
出现在我们身边
广大群众 特别是老年朋友
请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
拒绝高额回报诱惑
捂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