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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行业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后的展望

来源:网络 2020-01-21 网络

     目前直销监管主要基于我们熟知的两个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了直销主体资格的确立、审核机制。这种市场准入制度实行以正面清单为基础、行政许可为主导,把允许进入的领域都列在清单上面,没有列入清单的,则不允许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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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直销管理条例》的监管思路相反,《反传销条例》则采用了负面清单式管理,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传销行为,全面禁止。

  这种一头正面清单一头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必然造成大量的监管盲区。

  一方面,面对带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直销市场准入制度、极高的准入条件,以及繁琐的审批流程,使得大量有直销意向但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无力通过正规渠道进入直销行业,因此出现了大批名为合作实为挂靠的牌照出租乱象,实际上是被条例所逼,钻条例的空子,反而给行业监管增加难度。

  1.改审核制为备案制,显然会出现大量的直销企业,但是由于有明确的负面清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就不会出现像万家购物、云联惠这样的采用同一模式的连环涉案企业;大量以多层次人员直销方式推广的虚拟币公司,将被彻底拒之门外;以北部湾开发、西部开发为名的所谓资本运作,民间互助投资,1040工程等,也将彻底进入黑名单。

  2.负面清单制度,将吸引大批有特色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中小型企业把真正优质的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而不是让那些掌握着牌照资源的公司,找个工厂代工,再以10倍、20倍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3.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政府工作重点将从资质审查、行业监管转向标准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并通过行业协会和《直销行业商德约法》,从道德高度去规范直销行为,推动行业自律。